新華社記者劉開雄
“保險+期貨”金融綜合支農模式,迎來首個自律新規,為活躍“三農”大市場添活力。
日前,中國期貨業協會發布實施《期貨公司“保險+期貨”業務規則(試行)》。這是“保險+期貨”業務領域的首份行業自律規范性文件,核心就是牢牢守住業務風險底線,更好賦能“三農”大市場。
“保險+期貨”業務事關農民切身利益,加強規范不是限制發展,而是為了更好地大展拳腳,將服務“三農”做得更精更細更實。
9月22日,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郯城街道農民整理收獲的玉米。新華社發(張春雷攝)
“保險+期貨”,就是農民通過保險公司購買農產品價格險或收入險,保險公司向期貨公司購買場外期權,轉移賠付風險,最后由期貨公司通過期貨市場對沖價格風險鎖定收益。對農民來說,如果農產品價格或農戶種植收入不及預期,就能得到賠付。
中期協數據顯示,自2015年開始推出“保險+期貨”,截至今年9月30日,期貨經營機構通過“保險+期貨”模式為天然橡膠、玉米、大豆、雞蛋、蘋果、棉花、白糖等21個品種提供了價格保障,累計承保貨值2055.37億元,涉及現貨數量共計3896.97萬噸。
“保險+期貨”在保障農民收入、轉變農業風險管理方式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,還創新發展出“保險+期貨+訂單農業”“保險+期貨+銀行”等服務模式,形成了多方位“三農”金融服務體系。
期貨業以風險管理為專長,自身的風險管理是重中之重。
此次新規是中期協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,總結近十年的經驗教訓,對實踐中暴露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的行業自律規范。
中期協相關負責人介紹,此次規范主要針對當前“保險+期貨”總體呈現出規模為先、粗放發展的現狀,缺乏統一明確的工作規范、服務“三農”的質效還不夠高、可持續性有待進一步增強等問題,強調正本清源、規范發展,明確底線要求。
禁止以夸大預期成效、隱瞞交易風險、非標準化期權非正常定價報價等方式承攬項目;禁止以任何形式單獨或者合謀開展資金空轉、脫實向虛以及其他不具備保障意義的項目;禁止通過項目進行利益輸送、損害涉農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套取涉農財政補貼資金等……堅持問題導向,新規明確期貨公司“保險+期貨”業務的各類禁止行為。
為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,新規還明確了業務的自律檢查機制,對違反規則規定或者證券期貨相關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的行為,提出了具體處理措施。
“保險+期貨”業務底層實質屬于衍生品交易業務,但期貨公司不能簡單地將其視為純金融交易屬性的業務。正如一位期貨公司負責人所言,行業要站在“國之大者”的高度,不要怕當“泥腿子”,“‘三農’是大市場,加強業務規范,風險管理從自己做起,這樣大家的路才會越走越寬敞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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